贵州电网公司、各发电企业、各有关电力施工企业:
为认真做好电力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按照《关于对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进行专项清理的通知》(中治工办发〔2012〕1号)、《电监会2012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电监安全〔2012〕36号)、《关于印发<开展电力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电监资质〔2012〕38号)等文件要求以及会领导的批示精神,我办决定自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中治工办发〔2012〕1号文件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以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及电监会有关规定为依据,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行政执法,严肃查处违规行为,着力解决电力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投标、违规出借许可证等突出问题,促进电力建设市场健康发展。
二、清理内容
(一)清理重点
1.无证企业、个人或者有许可证的企业以各种途径和方式,利用其他企业的许可证及名义投标或承接工程;
2.通过出让、出借许可证或者其他方式,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名义投标或承接工程;
3.以分公司等方式挂靠、借用许可证的行为;
4.转包、违法分包等其它可以认定为违法违规的行为。
结合上述重点,在清理中同时了解电力工程项目涉及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招标代理等单位和个人在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其他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的情况。
(二)清理范围
对2011年以来新开工、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电力工程项目进行排查清理。
1.电源项目,清理范围为符合上述条件的升压站项目。
2.电网项目,清理范围为符合上述条件的电力线路(含电力电缆)工程以及变电工程。
3.电网企业按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向用户收取小区配套费、接入工程配套费,配套费在5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本次专项清理工作在贵州电监办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由资质管理处牵头并具体负责专项清理的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和日常事物的处理工作。
(二)工作进度安排
专项清理工作从2012年7月开始,分为自查、排查整改和总结三个阶段。
1.自查阶段(
2.排查整改阶段(
3.总结阶段(
(三)工作重点
电力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许可证投标、违规出借许可证问题隐蔽性强、涉及面广,清理难度较大。清理中重点核查以下三个方面:
1.以核查现场实际施工单位是否为中标单位或者合同约定的单位为切入点,重点核查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人是否为本单位人员,施工单位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是否为中标(合同)单位本单位人员等,发现和认定挂靠借用许可证投标、违规出借许可证投标的问题。
2.以核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单位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财务管理关系为切入点,重点核查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是否存在资产产权关系或者统一的财务核算关系等,发现和认定挂靠借用许可证、违规出借许可证的问题。
3.要全面清理为了收取“管理费”等利益而违规出借许可证的问题;同时,要结合本次专项清理,全面清理电力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工程转包、违反许可证制度分包等问题。
(四)对发现问题的处理原则
1.对于无许可证或者超越许可证许可范围企业、个人利用其他企业许可证承接工程的,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限制市场准入、没收违法所得以及从事无证经营的工具设备、罚款等处罚;对出让、出借许可证的企业,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警告、罚款、通报、降低许可等级、收缴许可证等处罚或者处理;对于以分公司方式挂靠的,责令相关单位撤销挂靠分公司。
2.对主动查找、纠正问题的,可视情况从轻或者减轻处理;对顶风违规、边清边犯的,长期挂靠借用、违规出租许可证的,特别是涉及金额巨大、发生安全质量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法从重处罚,直至清出电力建设市场;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对国有企业及关联企业违法转包、分包、挂靠借用许可证投标、违规出借许可证收取“管理费”等问题,要坚决查处,不仅要依法依规对企业进行处罚,还要严肃追究企业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4.将企业或个人挂靠借用许可证投标、违规出借许可证等问题列为不良信息,记入企业许可证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5.对明知分包单位为借用挂靠资质,仍向其分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从重处罚。
四、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如实提供相关材料,要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完整,不得隐瞒、迟报或者提供虚假信息。针对检查发现的违规问题,要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积极配合我办做好专项清理工作。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有关单位、企业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订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同时要按照规定时限申报自查表格和自查报告,在专项清理工作开展期间,要加强与我办的沟通联系,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联系人:石松,联系电话:(0851)5593271,传真:(0851)5593165,电子邮箱:zzguizhou@serc.gov.cn。
附件:1.电力企业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电力工程项目明细汇总统计表
2.电力企业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许可证投标、违规出借许可证问题专项清理自查自纠情况汇总统计表
二〇一二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