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诉、举报受理情况
2014年4月,贵州能源监管办12398电力监管投诉举报热线接到有效信息共143件,均为咨询类事项,无投诉和举报事项。
二、监管要求
(一)切实做好《贵州省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过渡期衔接工作。“管理办法”于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各级供电企业要进一步加大宣贯工作力度,认真组织实施,特别是在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出台收费标准之前,要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互惠多赢,和谐发展”的原则,处理好执行“管理办法”与个别特殊遗留问题的关系,多与用户沟通协商,争取用户理解和支持,避免激化矛盾,切实做好过渡期间衔接工作,确保用户及时、安全、可靠用电。
(二)扎实做好防汛准备工作,确保汛期安全可靠供电。进入汛期,雷雨、暴雨天气频发,各级供电企业要加强与气象、防汛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雨情汛情,科学分析判断形势,优化调度,合理安排运行方式,避免出现弃水情况;及时制定防汛工作应急预案,细化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开展输、变、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的安全检查,对特殊和重点地段的线路和设施进行重点监控,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减少故障停电影响,确保汛期电力安全可靠供应。
国家能源局贵州监管办公室
201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