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能源监管办组织召开2026年电力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提升年行动专项监管工作推进会。会议传达了中办、国办《关于全力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和监理项目负责人违规任职、现场履职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进行了集中宣贯落实。有关单位围绕电力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及电力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提升年行动工作推进情况作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当前电力建设高峰期与主汛期叠加,电力建设工程安全形势严峻复杂,各电力企业、各市(州)能源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扛牢责任,以更严标准、更实举措抓好安全质量各项工作。一要全力推动国家发展改革委第41号令落地见效,对照《电力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检查指引》,聚焦工期压缩、危大工程方案编审批、转包、违法分包、危险作业审批等关键环节,确保排查全面覆盖、整治闭环到位,坚决防范遏制电力建设施工安全事故发生。二要从严从实开展电力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提升年行动专项监管检查,各市(州)能源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按时完成辖区电力建设项目全覆盖检查,互学互督单位要严格按时间节点完成督导任务,电力质监机构要联合县级能源主管部门有序推进专项督导。三要深入开展施工和监理项目负责人违规任职、现场履职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严格核查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和资质合规情况,坚决整治人证分离、脱岗缺位、履职虚化等突出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四要强化外包队伍、工程辅助和收尾阶段、现场交通安全管理。坚决杜绝以包代管,必须将外包项目纳入统一的安全管理体系,严审资质,足额保障安全经费。高度重视工程辅助和收尾阶段管理,坚决避免重主体轻辅助、重建设轻收尾,严禁临近结束降低安全标准。强化现场交通安全管理,在临崖、临水等复杂路段出行前需研判风险,严禁冒险行车、涉险通行。五要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先,切实落实防汛主体责任。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救援准备,严格落实临灾预警“叫应”机制,确保预警信息直达一线,严禁在行洪河道、滑坡体、泥石流易发区等危险区域设置施工驻地。
贵州省能源局、9个市(州)能源主管部门、3家电力质监机构、30家主要电力企业、2家监理单位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