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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监会贵阳监管办公告(第4号)
2012-10-22 15:1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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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规范电工从业人员资质许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国发[2004]16号文件)的规定,2006年3月1日《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第15号令)正式施行。国家电监会贵阳监管办据此于2006年3月21日分别在贵州日报、贵州电力报、贵州地方电力简报和贵阳电监办网站发布了关于《换发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的第3号公告,正式对原贵州地方各有关单位颁发的电工证照进行了全面换发,自2007年 2月28日止换证受理工作已经结束,2007年3月1日起贵阳监管办不再受理电工证换发业务。今后凡贵州省境内所有从事电力安装、检修、运行、试验、电缆、变配电二次安装作业等进网作业从业人员(包括铁道、建筑、民航、交通、市政、矿山、工矿企业、商贸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受电端相关电工从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参加由贵阳电监办授权并认定的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并经国家电监会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后,经注册领取由国家电监会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现将国家电监会贵阳监管办授权组织培训《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单位公告如下:
国家电监会贵阳监管办授权组织培训单位:贵州省电力行业协会,咨询电话:0851-5593704
相关培训考试等事宜也可向国家电监会贵阳监管办咨询,咨询电话:0851-5593165、5593271、5593180(传真),贵阳监管办地址:贵阳市滨河路17号(贵州电网公司辅楼2楼。邮编:550002


国家电监会贵阳监管办公室

二○○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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