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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电力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督查及现场检查工作圆满完成
2012-10-19 15:4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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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电监会《关于印发〈电力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根据南方电监局的统一部署, 贵阳电监办组织电力设计及电力建设施工方面专家成立检查组,办主管领导亲自带队,对有关电力建设项目施工安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检查自2006年8月28日开始,于9月8日结束,历时12天。
此次检查是在对企业自查报告进行收集、整理、审查的基础上进行的。检查本着“覆盖面广、代表性强”的原则,贵阳电监办对受检项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筛选,并会同南方电监局抽取了黔源电力股份公司光照水电站、南方电网超高压输电公司天生桥局兴仁换流站、粤黔公司盘南发电厂、金元集团公司纳雍发电总厂二厂、华电集团公司大方发电有限公司、乌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构皮滩电站、贵州电网公司施秉500KV变电站等7家单位(项目)做为受检单位。这些项目既有输变电施工项目,也有火电施工项目,又有水电施工项目,具有很强的代表性。
贵阳电监办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和现场检查工作,制定了详细的检查计划和方案,检查内容是国家电监会《关于印发〈电力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中规定的12条检查内容。为保证检查质量,充分发挥检查组专家的主观能动性,贵阳电监办将12项内容认真进行了分解,制成检查内容表,并将专家进行分组,每位专家具体负责一至两项内容。检查组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资料,检查施工现场的方式进行。在听取各受检单位汇报后,检查组对各电力工程建设业主单位和参建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资料进行了查阅并进行现场检查。对每一个项目检查结束后,根据检查情况,检查组均组织现场意见反馈会,对检查的情况进行了通报,并提出具体的整改要求。在检查过程中,各相关单位积极配合,按照贵阳电监办的要求认真组织,并安排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检查中的具体工作,保证了这次检查高效、有序进行。
总体上看,各受检单位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良好,各参建单位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电监会的要求,各单位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安排部署落实,并按照电监会的要求完成了自查自纠工作;各单位认真分析安全生产总体情况及主要特点,找出存在问题,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建立健全了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电力建设单位均与勘测(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建立、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了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各有关单位较好完成了专项整治工作的其他重点内容。
但在检查中也发现有的单位“应急救援预案欠全面,无演练计划”,“安全措施费未单列,各分项费用未列出”,“有些施工单位安全责任书责任人没有签字和日期”等一些问题,检查组针对上述问题向有关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检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各受检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整改。如贵州黔源电力股份公司北盘江电力公司光照水电站在获得检查组对检查工作充分肯定后,本着“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公司分管领导亲自组织有关部门对检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逐条进行整改,并向贵阳电监办提交了整改报告。整改报告正视问题,内容详实具体,针对性强。
在此次检查过程中,恰逢国家电监会和中国水利水电集团公司组成的电力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检查组在贵州进行抽查工作。为提高检查效率,避免重复检查,国家电监会检查组与贵阳电监办组织的检查组一同对贵州乌江水电开发公司构皮滩水电站进行了检查,检查得到了国家电监会专家的大力支持和具体指导。
此次贵州电力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督查及现场检查工作,对有效促进电力企业认真开展电力施工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保证电力建设安全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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