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调发电厂并网运行考核及辅助服务补偿管理工作是用经济手段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经济、优质运行的重要举措。按照国家能源局和原国家电监会的统一部署,在南方监管局的业务指导下,我办不断加大“两个细则”的推进实施工作力度。贵州“两个细则”从2012年7月1日正式开始真实运行、真实考核、真实补偿、真实结算。经过试行和完善,2013年贵州“两个细则”进入稳步实施阶段。目前,贵州“两个细则”在促进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优质运行中的机制性作用得以有效发挥,实施成效明显。
一、分工协作 有序推进
“两个细则”的实施涉及监管机构、政府部门及发电企业、电网企业、调度机构,需要各方密切配合。在“两个细则”实施过程中,贵州监管办逐步推进建立了分工协作机制。调度机构依托“1+5”电厂辅助服务考核技术支持系统统计分析并定期出具考核补偿结果、贵州监管办及政府有关部门监督审核、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及时结算。
对调度机构提交的“两个细则”补偿及考核结果报告,贵州监管办及时进行审核,会同省发改委按照《关于明确贵州省统调发电厂辅助服务补偿及并网运行考核结算办法的通知》(黔电监市价〔2012〕69号)要求联合行文,通过文件及我办门户网站及时公布每月并网运行考核及辅助服务补偿结果,电网公司按规定及时结算。我办依法协调和裁决电厂与电力调度机构、电网经营企业因并网运行考核统计存在的争议。
该机制在突出相关单位职责分工的同时,将着力点放在考核补偿结果的真实结算上。各方的支持和紧密配合使得“两个细则”在实施过程中流程清晰、程序明确、结果公正、各方满意。
二、不断完善 规范实施
2013年,贵州“两个细则”的实施,重在规范、深化方面下功夫。
一是逐步扩大“两个细则”的覆盖面。按照“并网一家纳入一家”的要求,对新投运的新建发电机组及时纳入“两个细则”进行管理。截止2013年12月,纳入“两个细则”管理的电厂共计32家,装机容量2946.9万千瓦,占贵州电网统调装机容量的84.55%。其中,火电(燃煤电厂)17家55台机组,装机容量1784万千瓦,占60.5%;水电厂13家46台机组,装机容量1102.9万千瓦,占37.4%;燃煤循环硫化床机组3台,装机容量60万千瓦,占2.1%。贵州“两个细则”管理覆盖了大唐、中电投、国电、华电、粤电、兴义电力、黔桂等发电集团在贵州的机组。
二是合理分配使用新机商转差额资金。按照《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管理办法》(电监市场〔2011〕32号)的相关规定及“两个细则”有关要求,结合贵州实际,我办于2013年5月22日印发了《关于新建发电机组调试运行期差额资金分配及使用事项的通知》,对贵州省截止至2012年12月31日形成的新建发电机组调试运行期差额资金共计2005.7937万元予以分配使用。该《通知》的印发,理顺和解决了历史遗留的差额资金分配使用问题,充分发挥差额资金的应有作用。
《通知》按照电监市场〔2011〕32号关于“新建发电机组调试运行期差额资金的50%纳入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补偿资金,其余计入电网企业收入”的规定,并借鉴历史做法对上述差额资金作出明确分配。对纳入“两个细则”辅助服务补偿的差额资金自2013年4月份起按照逐月分配使用的原则予以使用,直至使用完毕。《通知》明确每月差额资金使用额度为月度应缴辅助服务补偿总金额的50%,其余50%仍由发电企业按比例缴纳。这既减轻了发电企业缴纳辅助服务补偿费用的负担,又强化了发电企业加强管理、加大技改和提供辅助服务的积极性,有利于维护电网安全和电网运行质量的提高。
在上述差额资金逐月分配使用过程中,我办切实强化监督落实工作,在门户网站公示各发电厂具体分配金额,衔接好上述差额资金分配使用与“两个细则”结算事宜。至2013年11月上述差额资金已分配使用完毕。
三是及时调整非计划停运统计考核模式。2013年6月份以后贵州电力生产因来水极枯水电发电能力不足,火电机组必须长周期高负荷运行。进一步加强对火电机组的运行管理,减少非计划停运对维护电网安全及运行质量意义重大。针对这一情况,我办加大对非计划停运的考核管理,研究将非计划停运统计考核工作由年度统计、年度考核转变为月度统计、年度考核。每月及时公布机组非计划停运情况,以便各电厂及时采取措施,维护机组运行质量,减少非计划停运。按照我办要求,贵州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及时发布《关于明确并网发电厂机组非计划停运时间统计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自2013年7月起按月度公布各并网机组非计划停运时间明细,同步处理各并网机组非计划停运免考申请,并将结果纳入每月“两个细则”统计结果。
该项措施的实施,从制度上规范了贵州并网机组非计划停运的管理,用经济手段提升各火力发电企业减少机组非计划停运的自觉性。同时,按月及时公布机组非计划停运情况有利于各发电企业对机组非计划停运时间进行过程跟踪,及时采取措施减少非计划停运,维护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努力满足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及“西电东送”对电力的需求。
四是探索将部分“黑启动”机组纳入“两个细则”管理。“两个细则”明确了对发电厂提供黑启动电源服务的考核及补偿要求,对于进一步规范黑启动电源管理具有重要意义。结合贵州实际,我办多次组织召开包括电网、电厂负责“两个细则”管理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座谈会,研究协调将具备“黑启动”条件的机组纳入“两个细则”管理。
经研究,确定将东风水电厂、乌江渡水电厂各两台机组作为纳入“两个细则”管理的首批“黑启动”电源,先行试点。根据要求,贵州电网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根据电网实际运行情况和黑启动机组自身特点,编制了《贵州电网黑启动技术协议》(范本),并与乌江渡电厂、东风电厂正式签订了技术协议并报我办备案。在各方共同配合下,乌江渡电厂、东风电厂机组黑启动试验工作已经完成。我办将按照逐步推进的原则,视情况将具备“黑启动”能力的机组逐步纳入“两个细则”管理,全面提升贵州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能力,确保贵州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具备“黑启动”能力的机组纳入“两个细则”管理,改变了长期以来发电企业无偿提供黑启动服务的现状,有利于提高电力应急能力,加强发电主体的市场意识,也是贵州电网辅助服务走向市场化的重要一步。
五是及时总结,不断完善。根据“两个细则”的实施情况,及时召开阶段性总结分析会议,通报总结“两个细则”的实施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监管措施,以便各发电企业、调度机构及时整改完善。
三、机制建立 成效显著
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两个细则”不断深化实施,切实维护了电网运行及电能质量。在网运行发电企业严格遵守“两个细则”各项要求,自觉服从电网调度,强化机组运行维护和检修管理,圆满完成了电力生产和供应任务。
“两个细则”对促进电力系统安全、稳定、优质、经济运行,提高电能质量的机制性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一是规范了市场主体的运营行为,促进了厂网和谐;二是有效调动了发电企业加强管理、加大技改和提供辅助服务的积极性,促进了电力企业生产管理水平和设备运行水平的提高;三是电网的安全运行指标得到明显改善,促进了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和电能质量的提高。
据统计,2013年贵州发电机组并网运行考核总费用为1403万元,月度平均考核117万元,较2012年下降了34.36%。2013年辅助服务补偿总费用为6615万元,月度平均补偿551万元,较2012年提升了23.83%。考核费用的下降,充分体现了并网发电厂在发电计划执行、AGC、一次调频和调峰管理等方面的运行指标明显提升;辅助服务补偿金额的上升充分表明各电厂提供有偿服务的积极性和能力明显增强。
电网运行质量显著提高。2013年,贵州电网调频、调压及联络线功率控制的运行指标较2012年有一定提高,电网安全运行水平得到有效保障。针对2013年后半年贵州全流域来水偏少,各主力水库水位较低的情况,为满足贵州电网频率及联络线功率控制要求,依托“两个细则”,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充分发挥水、火电联调优势。2013年贵州电网平均CPS指标为95.95%,较2012年提高了1.33%。平均频率偏差为0.0116Hz,较2012年降低了0.001Hz,主网电压合格率继续保持100%。
机组一次调频性能逐步提高。2013年贵州并网发电机组一次调频性能逐步提高,全年一次调频合格率99.93%、投运率98.95%,较2012年分别增长0.27%、2.6%。2013年贵州中调联合试研院和相关电厂,对一次调频不合格的机组进行了全面的缺陷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向相关电厂提出了整改建议,并督促相关电厂开展整改工作。截止2013年底,已顺利完成相关整改。
机组调峰效果明显。2013年贵州天然来水偏枯,水电发电能力受限。为确保电力有序供应,全网火电机组开机方式总体较大,夜间低谷时段需要火电机组承担深度调峰任务。依托“两个细则”的辅助服务补偿,有效提高了火电机组参与调峰的积极性,确保了夜间低谷时段电网运行的稳定能力及电能质量。
发电计划执行进一步规范。2013年,各并网发电厂通过加强运行管理,机组发电计划的执行情况较2012年进一步规范。2013年月均发电计划考核31.05万元,较2012年降低41.05%。
四、总结深化 巩固提高
尽管贵州“两个细则”的实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鉴于实施时间不长,仍有待进一步深化。
一是逐步将风电机组纳入“两个细则”管理。贵州并网运行风电机组已超过130万千瓦,但由于各种原因,风电机组仍未纳入“两个细则”进行管理。随着风电机组的逐步增多,其运行质量将直接影响电网运行安全,必须将风电机组纳入“两个细则”进行管理。我办将于近期组织召开“两个细则”专题会议,研究风电执行“两个细则”事宜,限期将风电机组纳入“两个细则”管理。
二是研究优化旋转备用补偿方法。从执行情况看,现行旋转备用补偿方法有待进一步优化。2013年旋转备用补偿费用在总辅助服务补偿费用中占比高(占81.83%)、金额大(月均补偿451万元),是并网运行考核月均考核费用的3.86倍。旋转备用补偿费用主要为火电机组获得,水电机组获得旋转备用补偿较少。从公平、合理角度出发,旋转备用补偿方法需进一步优化。
三是进一步深化辅助服务补偿机制。按照国家能源局的工作部署,我办将进一步深化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建设。同时,贵州作为“西电东送”的重要省份,积极支持尽快建立跨省区辅助服务补偿机制。
四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工作力度。在共同推进“两个细则”的实施方面,电网、电厂、调度机构的目标是一致的,各方紧密配合、有序推进。在工作配合,尤其是在免考处理等具有反复性的工作方面,仍需进一步加大协调配合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