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原国家电监会进一步加强发电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监管的要求,10月29日,贵州电监办主要负责人、湖南电监办及五凌电力公司相关负责人到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境内的黔东火电厂,就五凌电力公司下属黔东火电厂等四家在黔发电企业的安全生产属地化监管工作进行交接,进一步明确了四家企业的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工作,强化了企业安全责任主体。
湖南五凌电力公司四家在黔发电企业总装机容量277万千瓦,均地处贵州省黔东南州境内,以点对网的方式直送湖南电网,不仅开启了湘黔“省际合作、互利双赢”的良好局面,实现了贵州的煤炭、水能资源优势与湖南电力市场需求的有效结合,还对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针对上述四家发电企业属典型的跨省跨区点对网送电企业的情况,贵州电监办、湖南电监办积极贯彻原国家电监会有关电力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坚持属地监管的要求,按照不缺位、不越位、有合力的原则,从电力安全监管工作的大局出发,经过充分沟通协调和认真细致准备,严格按相关程序,自2013年10月29日起,将上述四家发电厂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由湖南电监办移交给贵州电监办。
贵州电监办主要负责人强调:一是湖南电监办在过去的安全监管工作中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五凌公司四家在黔电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交接后,贵州电监办将继续加强监管和服务,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贵州、湖南电监办将进一步建立顺畅的沟通协调机制,既明确分工、又协调一致,更好地为企业做好监管服务。三是四家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主体,加强隐患排查、应急演练、安全培训,尤其要加强对生产一线和新进员工的安全生产培训等工作,并按规定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四是对五凌公司四家在黔电厂今后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贵州电监办将尽力促进解决,在加强监管的同时,通过强化服务,促进企业在黔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