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工作邮箱
2011年年报
2012-01-24 00:00 来源:

Aa

字体:
|
|

贵州电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1年度报告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由贵州电监办编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经费管理和支出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贵州电监办”门户网站(网址http://gyb.serc.gov.cn)以及中国电力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www.12398.gov.cn)同时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贵州电监办综合处联系(地址:贵阳市滨河路17号;邮编:550002;电话:0851-5593196;传真:0851-5593180;电子邮箱:lity@serc.gov.cn )。

  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1年,本办按照国家电监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实施《条例》,结合贵州电力监管工作实际,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渐步入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管理轨道。

  (一)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有效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 根据《条例》要求,本办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部署,将信息公开具体工作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位,坚持做到依法公开、全面公开、及时便民和便于监督。在信息公开审批方面,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拟文者、处室负责人、办领导三级审核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安全保密指导和监督,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要求。

  (二)紧密结合监管工作实际,不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中,坚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把做好信息公开与牢固树立监管为民的理念相结合,不断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2011年,本办信息公开工作坚持秉承监管为民的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电力监管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围绕电力监管基本情况和电力监管的决策、执行、监督的程序、方法、结果等事项,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二是把做好信息公开与找准监管定位、履行监管职责相结合,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度。2011年,本办依据有关规定,结合监管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在行政许可方面,着重公开电力业务许可事项的名称、依据、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和审批结果等。全年颁发发电许可类许可证21个;颁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13个;按照国家电监会28号令要求,32个电力施工企业通过整改,重新获得了新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颁发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9700个;完成52000个各类许可证信息录入工作。在安全监管方面,着重公开电力安全生产事故、每月安全生产情况、隐患排查情况、迎峰度夏的安全检查情况等;在市场监管及供电监管方面,着重公开“三公”调度、“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签订执行情况以及供电服务质量、电力投诉举报情况及处理等。三是把做好信息公开与依法监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相结合,促进形成公平、公正、公开的电力市场环境。依托门户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开电力监管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真正做到“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同时,充分利用12398投诉举报热线,及时受理反映收费标准、用电报装、窃电行为、故障报修等一系列涉及电力监管范围的投诉、举报和咨询,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回复及处理,对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电力市场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多渠道发布监管信息。门户网站是本办依托网络实施政府信息公开,为公众提供信息服务、开展网上行政服务的窗口。为进一步利用网络优势、完善网站功能、充实网站信息、细化网站内容,本办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和群众反馈的意见,多次进行改版,不断完善公众参与、领导信箱、投诉举报等栏目,使网站互动更加便捷、高效。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国家电监会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通知的要求,2011年本办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本办门户网站2011年全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21条;在中国电力信息公开网发布信息77条;编印贵州电力监管简报14期、专报11期。网页访问量达8.3万人次。上述信息公开和信息宣传工作在较大的范围内及时通报了监管工作开展情况,为提高监管工作的透明度,树立监管机构良好形象起到了积极作用。

  另外,本办还积极做好督促供电企业开展信息公开工作。2011年全省供电企业在中国电力信息公开网上共发布信息138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根据国家电监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安排,本办2011年度电力监管信息公开主动公开类别目录目前共20类,分别为:机构职能类、综合办公类、国际合作类、政策法规类、体制改革类、市场监管类、输电监管类、供电监管类、价财监管类、电力稽查类、安全监管类、行政许可类、信息统计类、行政服务类、动态信息类、监管报告类、人事培训类、廉政建设类、治理商业贿赂类、其他类。按照国家电监会要求和本办具体情况,各类信息的产生由相关处室负责,信息的发布由综合处负责。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信息产生后第一时间在本办门户网站、中国电力信息公开网同时发布。公众可通过这两个网站查阅本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也可通过政务公开联系电话,向本办提出信息公开申请。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度,本办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1年度,本办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经费管理和支出情况

  本办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相关处室,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支出纳入本办机关的财务预算管理。由于未发生针对本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本办没有收取费用的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本办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二是长效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工作仍需加强。

  2012年本办将继续健全和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不断夯实工作基础。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体系,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层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